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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稚?可能只是与你相同的看法只是被删了


如果,有时候,明明身边有礼貌,有同理心,讲道理的人很多,怎么到了网上,就觉得有这事情看不到理性的分析,也许会彷徨,是否我所持的,是错?这个世界上,是否,很多事情都不应该坚持分个对错?等等。

不用担心,有可能,那些理智的,企图找到真相的,网上也有,只是可能已经被删帖,但是,并不孤单,不要失去希望。删帖封号即使在高科技的帮助下严过焚书坑儒,但是有些道理,是抹不掉的。

附记去年一小事:
某日,小饭馆,与老板闲聊,说起某新闻中有个女孩子的事,天真的以为自己所做的,不伤害谁,外国人做的多了,芝麻绿豆大的事儿,没什么的。我也担心大家笑话她幼稚,就说哎呀这孩子也是天真啊。
对面坐着的是一个挺圆挺宽,西装革履,看起来挺社会的一位,他起身说了一句就走了。
那个女孩是英雄!

当时的心情,五内杂陈。
有时候我们以为身边的人,也持有如同网上看到的主流想法,于是怀疑自己。但是,也可能不是啊[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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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有权利忽视自己的良心

【命令/法律,不是逃避责任的理由】

二战后的审判,执行多个反人道实验的纳粹医生辩解称,只是执行法律上所属组织的命令。
东西德合并前夕,很多人翻墙去西德,但有一位青年在柏林墙被射杀,合并后该卫兵遭到起诉,他辩解是规定,是组织命令。

1992年1月下旬,在经过长达四个多月的审判后,柏林地区法院作出了判决。射击杀死Gueffroy的Ingo Heinrich被判处三年半的监禁;向受害者开枪(将人打伤)的Andreas Kuehnpast被判处两年缓刑;鸣枪示警的Peter Schmett与Mike Schmidt,被无罪释放。

据传主审法官Theodor Seidel接受媒体采访时承认,士兵们是在执行东德的法律和上司的指令,他们只是那根很长的责任链条的尾端,但他同时也强调:“不是一切合法的就是正确的”(Not everything that is legal is right)、 “在20世纪末,代表权力机构去杀害民众时,没有人有权利忽视自己的良心”(At the end of the 20th century,no one has the right to ignore his conscience when it comes to killing people on behalf of the power structure.)。

没有人有权利忽视自己的良心

近期类似新闻两则(同一事件的两条新闻,来自微信公众号)